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常见问题解答

作者:堂牧师 分类:电力设施建设 时间:2023-09-09 阅读:57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常见问题解答,是本篇文章的重点内容。以下是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常见问题解答汇总,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常见问题解答:

一、许可证办理时限是多久?

答: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时限:派出机构受理后当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采用一般程序办理时限:

(1)许可证申请、许可事项变更以及许可证有效期延续,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如在 15 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可以延长 10 个工作日。

(2)申请许可登记事项变更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补办许可证的,自收到补办申请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申请人收到《行政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后的办理时限是多久?

答:申请人应按照《行政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要求及时补正并提交申请材料,补正后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派出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继续补正;申请人收到补正通知后 20 日内未补正的,申请自动终止。

三、首次申请许可证的等级范围是什么?

答:首次申请许可证,可根据申请人自身条件选择申请四级或五级许可证。

四、首次申请必须三个类别都申请吗?

答:不是,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申请一个或多个类别。

五、首次申请可以直接申请三级以上许可证吗?

答:不可以。

六、申请许可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申请许可证,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的派出机构提出,并提交申请表等材料;申请一级至三级许可证的,还需要提交36 号令第九条规定的相关业绩材料。

七、原持证单位被吸收合并后,新设单位可以按照原持证单位的许可证类别等级重新申请吗?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可以。应提交许可证申请表、单位合并相关材料,包括合并批准文件、各方签订的合并协议、股东大会合并决议等。

八、原持证单位分立后产生的新设单位可以按照原许可证类别等级重新申请吗?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可以。根据 36 号令有关规定,分立后至多一个单位可承继分立前单位从事同类活动的业绩。因此只有一个分立后的新设单位可以按照原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申报,其他新设单位同时申请该类别许可证的,按首次申请办理。应提交许可证申请表、单位分立相关材料,主要包括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分立批准文件、分立前单位股东大会分立决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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