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
发展和改革部门应当加强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行政执法工作发展和改革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可以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依法查处危害电力设施和扰乱供用电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
第九条电力线路设施的保护范围 一架空电力线路杆塔基础拉线接地装置导线避雷线金具绝缘子登杆塔的爬梯和脚钉,导线跨越航道的保护设施,巡保线站,巡视检修专用道路船舶和桥梁,标志牌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二电。
电力设施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在电力设施布局规划确定的发电变电设施用地架空电力线路走廊电缆通道区域内进行电力设施建设第十六条 电力设施建设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电力设施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
第一条 为保障电力建设和生产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电力设施的规划建设与保护,适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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