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全文(黑龙江省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
第一条 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国有集体外资合资个人已建或在建的电力设施第三条 电力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电力企业和人民群众都。
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全文共六章三十二条,是供电企业开展电力基础建设加强电力设施保护规范供用电管理维护供用电秩序等工作的重要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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