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汕头市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全文)

作者:堂牧师 分类:电力设施建设 时间:2023-10-27 阅读:52

综上问题所述,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是有用的,建议认真了解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不要违法,每个人都有权维护公共设施的安全法律依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一条 为保障电力生产和建设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共安全,特制定本;国务院决定对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作如下修改一第二条修改为“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建或在建的电力设施包括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下同”二第三条修改为“电力设施;第一条 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国有集体外资合资个人已建或在建的电力设施第三条 电力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电力企业和人民群众都;第一条为保障电力生产和建设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共安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建或在建的电力设施包括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下同 第三条电力设施的保护,实行电力管;法律分析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于1999年3月18日颁布实施,根据2011年6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0号修改,共计二十二条法律依据;第一条编辑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编辑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国有集体外资合资个人已建或在建的电力设施第三条编辑电力管理部门公安部门。

负责电力设施保护的日常工作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应当在有关电力线路沿线组织群众护线,群众护线组织成员由相应的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发给护线证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管理部门可制定办法,规定群众护线组织形式;第一条 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国有集体外资合资个人已建或在建的电力设施第三条 电力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电力企业和人民群众;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的雷电防护装置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施工,可以由取得相应建设公路水路铁路民航水利电力核电;为您提供一份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全文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电力生产和建设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共安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建或在建的电力设施包括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及其有关辅助;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应当在有关电力线路沿线组织群众护线,群众护线组织成员由相应的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发给护线证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管理部门可制定办法,规定群众护线组织形式权利义务责任等第四条 电力企业必须加强;根据国务院第239号令,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第十条,建筑物和高压线的安全距离如下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如下110千伏需要5米距离35110千伏需要10米距离154330千伏需要15米距离500千伏。

35110千伏10米 154330千伏15米 500千伏20米 在厂矿城镇等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的区域可略小于上述规定但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延伸的距离,不应小于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弧垂及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7法定原则8责任自负原则9打击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专门设立了“电力设施保护”一章,把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提高到法律保护的高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明确规定了电力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一国家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一二三类防雷建筑物构筑物二石油化工燃气等易燃易爆物资的生产储运输送销售等场所和设施,煤炭电力主要生产设施和输配电系统三邮电通信广播电视。

汕头市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汕头市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全文)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五条有明确的相关规定,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在计算导线最大风偏情况下,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66千伏110千伏为40米根据有关规定,高压线与住宅楼应距离20米如将高压线移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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