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潮州市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
实施细则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政府所属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包括电网经营企业供电企业发电企业负责人组成的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所辖行政区域内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相应的电网经营企业,负责电力设施保护的。
电力设施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在电力设施布局规划确定的发电变电设施用地架空电力线路走廊电缆通道区域内进行电力设施建设第十六条 电力设施建设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电力设施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
为您提供一份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全文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电力生产和建设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共安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建或在建的电力设施包括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
2021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细则如下第一条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国有集体外资合资个人已建或在建的电力设施第三条电力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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