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作者:堂牧师 分类:电力设施建设 时间:2023-09-09 阅读:25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规模:2024-2030 年,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下属公司Canadian Solar (USA) Inc.合计向某海外客户销售光伏组件约 7GW(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产品供应美国市场。客户对其中3GW有选择执行权,需要提前2年确认。

● 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本合同为日常经营销售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的履行进度,对公司2023年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但合同的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 风险提示:本合同已对销售定价机制、销售规模等做出了具体约定,客户对其中3GW有选择执行权,需要提前2年确认。合同双方均有较好的履约能力,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影响,以及客户需求变化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本合同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基本情况及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基于双方长期以来的友好合作关系,公司全资下属公司 Canadian Solar (USA) Inc.与某海外客户签订美国市场光伏组件长单销售合同,销售规模合计约7GW,客户对其中3GW有选择执行权,需要提前2年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属于关联交易,也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内部涉密信息披露豁免流程,对客户和合同内容的有关信息脱密处理后对外披露。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本合同标的为公司生产的光伏组件。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公司已履行内部涉密信息披露豁免程序,对合同对方的有关信息予以脱密处理后对外披露。

(2)合同对方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合同对方具备较强的合同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双方

销售方:Canadian Solar (USA) Inc.

展开全文

购买方:某海外客户

(二)合同规模:光伏组件,合计约7GW。客户对其中3GW有选择执行权,需要提前2年确认。

(三)合同交付期限:2024 年-2030 年。

(四)定价规则:根据双方合同约定确定销售价格。

(五)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至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法院依据加利福尼亚州法律进行裁决。

(七)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签署(签章)后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长单销售合同的签订,表明了海外大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长期持续认可,体现了公司在全球高端市场的品牌竞争力,有利于保障公司光伏组件的长期稳定销售,可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合同约定的履行进度,本次合同对公司 2023年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但合同的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本合同的履行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会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合同的履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合同已对销售定价机制、销售规模等做出了具体约定,客户对其中3GW有选择执行权,需要提前2年确认。合同双方均有较好的履约能力,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影响,以及客户需求变化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本合同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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