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城市电力设施建设管理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广州市供电与用电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电网规划与建设,维护供电与用电秩序,保障供电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电力设施的义务,对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有权制止并向电力管理部门公安部门报告 电力企业应加强对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对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应采取适当措施,予以制止 第五条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对电力设施的。
第一条编辑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编辑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国有集体外资合资个人已建或在建的电力设施第三条编辑电力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电力企业和人民。
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1、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应当在电力线路沿线组织群众护线,群众护线组织成员由相应的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发给护线证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管理部门可制定办法,规定群众护线组织形式权利义务责任等第四条 电力企业必须加强对。
2、”十六第二十九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规定,危害电力设施建设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十七删去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外,对部分条文的。
3、第一条 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国有集体外资合资个人已建或在建的电力设施 第三条 电力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电力企业和人民群众。
4、保护电力设施 一在必要的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的区界上,应设立标志,并标明保护区的宽度和保护规定 二在架空电力线路导线跨越重要公路和航道的区段,应设立标志,并标明导线距穿越物体之间的安全距离 三地下电缆铺设后,应设立永。
关于加强城市电力设施建设管理的规定有
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应当在有关电力线路沿线组织群众护线,群众护线组织成员由相应的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发给护线证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管理部门可制定办法,规定群众护线组织形式权利义务责任等第四条 电力企业必须加强。
”七将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修改为“因铁路公路及城市建设需迁移电力设施的,由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支付所需迁移费用”八将第二十七条删除九将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当事人对电力主管部门给予的行政处罚不。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电力设施的义务,对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有权制止并向电力管理部门公安部门报告 电力企业应加强对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对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应采取适当措施,予以制止 第五条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对电力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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