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妇手指受伤转院到私立医院手术后身亡,三大疑点待解
文|和光
10月31日晚,安徽省合肥市张先生的母亲,在操作农机时手指被绞断,在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院区就诊时,被急诊科医生联系转院到另外一家私立医院手术。术后,张先生的母亲死亡。
“公立三甲医院的医生为什么要给我联系一个私立医院进行手术?里面是不是有利益驱动?”张先生对当初的转诊产生了疑问。目前当地公安及卫健部门正在对此展开调查。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图片来自官方网站。
张先生的母亲到底是因何去世的,涉事医院的手术医疗过程是否规范,有待调查。不过,现在医疗技术发达,断指手术的难度并不大,患者去公立三甲医院就诊,却被推荐到私立医院,术后又不幸去世,家属心里对涉事医生的动机产生疑问,也很正常。
公立医院医生推荐病人去私立医院,人们生活中时常会碰到。公立医院资源紧张,在无法满足患者就医需求的时候,医生推荐到其他医院,让他们及时得到医治,不至于延误病情,也是对病人负责的表现。毕竟医生有专业优势,对业内又更了解,总比患者像没头苍蝇一样自己闷头找医院强得多。
像张先生母亲需要做的断指手术,有6—8小时的黄金抢救时间,超过8小时,断离的手指会因组织坏死,医生再厉害也回天乏术。但此事至少有三个疑点:
涉事公立医院没法在第一时间进行手术,是不是真的?接诊的私立医院有没有能力开展断指再植术?涉事医生推荐另外一家专科医院,有没有收好处费,或有无其他利益勾连?
毕竟,很多私立医院花钱买病人,是公开的秘密。一些没什么竞争力的私立医院,尤其是一些莆田系医院,为了获得更多病人,私下游说、花钱打点公立医院的医生,给他们回扣,让他们转介病人。他们利用的,就是患者和医院的信息差,患者俨然成了商品,成了双方利益交换的道具。
而有关部门早有明确规定:医生要服从诊疗需要,不牟利转介患者,合法按劳取酬,不接受商业提成。
也就是说,医生介绍转诊可以,但是不能在转诊中“牟利”。同时还要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要客观公正合理地根据患者需要提供医学信息、运用医疗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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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官方网站。
这些年,已经有不少医生因为收取“转诊费”而被处罚。其中不乏有介绍患者到其他医院接受断指再植手术的骨科医生。
当然了,也有医生现身说法,他们遇见断指再植手术,也是第一时间给患者推荐一家最近的有资质的医院。因此,在调查结果和尸检报告没有出来之前,不能轻易断定 “私立医院医疗水平差,公立医院医生为了回扣往外推患者”。
但如何在制度层面,确保医生的转介是客观合理公正的,是符合患者需要的,有必要提上议程。虽然政策上有明确的禁止性要求,但“民不举官不究”,约束力有限。不出事皆大欢喜,一出事,医生大可以说自己只是提供参考,决定是病人一方做的,让家属跟私立医院扯皮,轻轻松松全身而退。
当然,对医生约束太多,动辄得咎,也不是什么好事。正如有人说的,如果医生不敢或者不乐意推荐医院了,患者自己去百度,还是有很大概率落入私立医院的手里——这方面也不是没有前车之鉴。
所以关键的问题还是,当出现意外是,有关部门必须认真查清推荐的性质,准确判定医生有没有帮助患者之外的谋利行为。对借机谋利的医生严肃追责,而对出于善意的医生多加包容。相信只要个案得以公正处理,医生基于专业考虑推荐更合适的医院时,也就不会被误解或误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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