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全面禁用,倒计时!
“肉类、海鲜在市场摊位上被灯照着色泽鲜亮、卖相诱人,但还是自然光下真实些,买回家更放心吧。”11月14日,在兰州市榆中街菜市场买菜的孙阿姨如是说。
今年8月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规范。《办法》明确要求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时,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办法》将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距离《办法》实施还有半个月,在各类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区域中,经营者和消费者对于《办法》中针对“生鲜灯”的禁用要求,又有哪些做法和看法呢?对此,记者进行了实地走访。
“生鲜灯”禁用进入倒计时
在菜市场里,打灯销售自家的生鲜、农副产品非常普遍。这种灯行业内叫“生鲜灯”。“生鲜灯”照射下的鲜肉、海鲜等生鲜食品显得格外新鲜红润。“生鲜灯”本质上是一种冷光源照明灯具,不会散发热量加速食物腐坏,不影响食品质量安全,但是可能影响消费者对真实色泽的感官认知:红色灯让鲜肉看起来红润多汁,绿色灯给人以充满活力之感,多用于蔬果,蓝色灯多用于海鲜类商品销售。不少生鲜在灯光“魔法”加持下,大大刺激了消费者的购买欲。
记者走访:大型超市已完成灯具改造,
菜市场大多档口仍在使用“生鲜灯”
11月14日,记者走访了城关区多家菜市场及连锁超市,发现大型超市基本已提前完成灯具改造,肉类、水产等档口都安装了普通照明灯具,显色接近自然光;但菜市场大部分档口仍在使用“生鲜灯”,肉品、海鲜在红色灯光的照射下,色泽显得更加鲜亮。
记者在张掖路菜市场一楼看到,肉产品档口集中分布的区域全部都挂有红色“生鲜灯”,走近一看,灯的灯罩为红色,光源为LED,圆形发光点呈环状分布,红白相间。猪肉在“生鲜灯”的照耀下颜色非常红润,但是把猪肉拿到没有“生鲜灯”照射的地方,颜色明显暗淡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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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又走访了榆中街菜市场、河水道菜市场、木塔巷菜市场,几个市场内外有七八家卖肉商铺,仅有一家为白色LED灯源,其余都对肉类使用了红色“生鲜灯”。经营肉铺的王先生表示,使用“生鲜灯”算是行业内约定俗成的行为,主要也是为了卖相好一些,让生意更好一些。
随后,记者来到了北京华联超市东方红广场店、国芳综超、正大优鲜静宁路店、老郭家牛羊肉甘南路店等连锁超市、生鲜专卖店,发现档口均安装了普通照明灯具,且商场内光源充足,只需要将肉类拿离摊位十几厘米的距离,就能借助商场内本身的光源辨别肉类的真实颜色。
北京华联超市东方红广场店工程部经理缑培贤表示,今年8月《办法》公布后,门店已经完成肉、禽、鱼等区域162盏灯具的更换,冷柜灯具原本为白色LED灯,全部保留。目前所有“生鲜灯”具都是显色接近自然光,可以还原食品的观感。正在选购肉品的蔡阿姨说:“换了这个灯以后就特别清晰,看起来很清楚,肉是什么颜色照出来就是什么颜色,让咱们买到放心的肉。”
监管部门:加大宣传力度
开展前期排查 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办法》规定12月1日起,违规使用“生鲜灯”的生鲜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将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如拒不改正,将被给予罚款处罚。面对新规新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又将如何规范商家经营行为?兰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局层面已于日前下发了相关通知,要求各县区局做好《办法》的宣传工作,积极动员辖区各经营户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劝导农贸市场开办单位及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对不符合规定的照明设施进行改造。
来源:兰州日报
编辑:陈世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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