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诈博弈升级:电诈团伙不断进化,检察机关分类分层惩治

作者:堂牧师 分类:高低压设备 时间:2023-11-08 阅读:27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郑雪 北京报道

“底薪就有三万块钱,业绩好还有提成”“想成功,先发疯”……电信网络诈骗团队常用的招揽以及激励话术,不少国内公民或被高薪诱惑、或被骗前往缅北。到达之后才发现,月入过万是泡沫,完不成任务被殴打、买卖的底层“猪仔”才是常态。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巡礼·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集中采访活动,围绕“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主题,深入四川进行报道。“4·01”电信网络诈骗案(以下简称“4·01”案)便是其中一个典型案例。在这个系列案中,被打掉的21个境外电诈团伙之间互不关联,本案在目前全国打处的电诈犯罪案件中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

跑分牵出大案

南充市仪陇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四川仪陇籍犯罪嫌疑人邹某案件,拉开了“4·01”案的打击序幕。邹某是仪陇人,为“大张伟”位于缅北诈骗窝点提供银行卡。他携带了自己的以及从亲戚朋友处借来的共计5张银行卡,偷渡到缅甸,用于电诈团伙跑分。

身为卡商的邹某爱吹牛,但业绩不佳,带去缅北的银行卡也很快被冻结。据介绍因无法忍受经常被诈骗集团的人殴打,便向南充公安机关报警。卡商与电诈团伙是合作关系,比较自由,邹某也顺利逃脱。2021年2月19日,邹某在边防关口被公安机关带走。邹某还劝回一位曾在诈骗团队工作的未成年人。

在办理“大张伟”案时,该案承办检察官还接到了威胁电话。“公关机关介入,最终查到一是我的电话号码是从福建泄露最终到缅北;二是电话是从缅北通过序列拨号拨出。”承办检察官说道。作为负责处理仪陇籍涉案人员的他,当天在准备二十人的公诉材料,办理十八人的批捕手续。截至目前,承办检察官及其家人平安无事。

邹某曾有过和诈骗窝点的中上层人员打交道的经历,以邹某为原点,“4·01”案逐渐清晰和展开。

在邹某和魏某某到案后,南充公安机关将相关证据进行比对,遂锁定缅北佤邦勐波“小八层”、勐平“三连栋”楼内2000多人身份信息。2021年4月1日,南充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对该案立案侦查,并命名为“4·01”案。

截至目前,“4·01”案中,公安机关打掉了来自缅北佤邦勐波“小八层”、勐平“三连栋”、“彩钢棚”等楼内藏有的互不关联的21个境外诈骗团伙。另外公安机关通过拓线打掉境外裸聊敲诈团伙 1 个及境内“跑分” 团伙 2 个、“杀洋盘”诈骗团伙 1 个。

各犯罪集团(团伙)成员主要通过使用豆瓣、陌陌、探探等社交软件虚构成功人士人设,根据统一的话术剧本吸引国内被害人聊天,进而引导对方在QQ、微信等软件上交友恋爱,逐步采取小额返利等方式诱骗被害人在多个虚假平台网站上投资理财或赌博,最终拉黑朋友圈或失联侵吞被害人资金。现已查明,上述犯罪集团(团伙)共涉案人员1800余人。

上述团伙犯罪手段涵盖了目前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主要类型,既有色情聊天敲诈勒索、又有感情诱骗诱导被害人炒股、赌博、投资,实施“杀猪盘”式诈骗,作案对象既有境内居民,又有港澳台同胞、国外人员。

截至目前,“4·01”案中,公安机关共移送审查起诉79件521人,检察机关提起公诉58件439人,附条件不起诉8人,另外追诉漏犯20人。“此案中,嫌疑人大多二三十岁左右,非常年轻;农业人口居多;文化教育水平普遍较低;平时也缺乏来自父母和家庭的关爱。”南充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陈路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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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天被骗65万

“电信网络诈骗上下游分工,已经实现了一种产业化,黑灰产之间高度独立。上游承接下游的业务,会根据其需要打造信息,提供性别、职业等精细化内容,随后出售给下游电诈公司从而进行诈骗。”南充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李建冰解释道。

上游的公司还可以帮助实现引流。“电信网络诈骗需要通过社交软件添加被害人,上游公司把这些人都纳入微信朋友圈,然后出售账号给电诈团伙,实现前期引流。”李建冰补充道。

南充市民杨某遭遇的刷单返利型电信网络诈骗,便是由一个陌生账号拉入微信群聊,最终2天被骗65万元。和大家熟知的剧本一样,通过完成任务返现获利,刚开始杨某的支付宝账号收到了转账信息;后期以获取更大收入为由,如下单1000元,便可收到1300元,要求杨某下载APP,下单越多,返利越多。

“刚开始还很顺利,但是后期一单,客服告诉我操作失误,钱提不出来,必须加大投入,完成连环单(连续做几单),才能把钱提出来。同时我失败了,影响其他人也无法提出这笔钱。”杨某说道。

没钱也没有关系。专人指导通过信用卡借钱或者网络贷款提取现金,便有了下单的本金。杨某共计投入65万元,而其中绝大部分钱款都是信用卡套现。这一切,仅在两天内完成。报警后,警方告诉她,群里只有她一个是受害者,其他人员全部是诈骗分子扮演的演员。据杨某自述,目前追回8万元,每个月仅信用卡、网络贷款还帐均在上万元左右。

杨某是“4·01”案的一位被害人,而在此案中,更多是被害人“消失不见”。据了解,涉案人员均为在缅北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的境内人员,在受到政策施压、亲情感召以及其他因素影响,主动回国投案或是回国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并非传统的被害人报案。

李建冰分析称,一是犯罪嫌疑人每天要拨打海量电话号码,二是工具由金主提供,使用完毕会回收并删除记录;三是使用境外聊天加密软件。客观证据很难获取。

为此,南充市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提供大力支持。通过查实被害人被骗数额,查实犯罪分子发送短信条数、拨打电话次数以及在互联网上发布诈骗信息浏览量,查实出境到诈骗窝点的时间长短和次数,成为定罪关键。

在被害人寻找上,一方面通过 “国家反诈大数据平台”“公安部电信诈骗案件侦办平台”等尽可能地全面查找被害人;另一方面对扣押的犯罪嫌疑人手机进行技术恢复勘验,以查找被害人的关键信息。

金主隐藏幕后

集团化、组织化、产业化成为当前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团伙的一个突出特点。境外不少工业园区以互联网金融为由头进行招商,实则行电信网络诈骗之实。电信网络诈骗团队内部如何细分?

在南充市看守所,记者见到了“4·01”系列案的犯罪嫌疑人之一的李某某。李某某今年24岁,高中辍学,于2020年4月至2020年10月期间,在“大熊”诈骗窝点实施“杀猪盘”诈骗活动,涉诈金额33万余元。

游戏中认识的朋友介绍高薪工作,李某某便前往投奔这位朋友。不出所料,迎接李某某的便是被限制的人身自由、恐吓和威胁。李某某在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担任业务员,也就是组员,从事具体诈骗业务。他自称猪仔,工作内容便是每天和被害人聊天。接受培训后“上岗”的李某某塑造了一位成功人士的形象,以相亲为由,吸引离异女性或者单身女性,在了解财物状况后,便以投资名义骗取钱财。

据李某某自述,其被电诈团伙卖掉两次;后经其案件的主办检察官确认,李某某确实被卖掉两次,同时其曾六次主动出现在诈骗窝点。

业务员之上,便是组长。组长负责对小组内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实施具体诈骗。如组长会负责“杀猪”这一工作。“我是负责聊客人,专门有组长负责让人转账。组长会每天检查手机,‘这个可以了,可以开他、让他投钱’,便会接手下一流程。”李某某说道。

组长之上还有主管、代理以及最为神秘的金主。主管负责管理所属团队人员,对诈骗业务进行培训等;代理负责从国内招募人员,管理对应团队事务;而金主,是其中最神秘的存在,底层员工几乎无法见到,负责管理公司全部业务,并提供诈骗场所及设施设备。

业务组织方面,他们还建立了一套奖励惩罚机制,为宣传业绩,当天开单成功的人会有敲锣仪式庆祝;同时对于业绩没有达标的人进行批评。

即便是在同一层办公,从组员、组长、主管、代理直到金主,他们之间互不认识,而且基本都使用化名。

这只是业务组织的分类,电信网络诈骗团队还配备有保障组织,分为后勤、财务、后台等岗位。后勤负责诈骗人员生活就医、物资采购、设施设备维护;财务负责与老板、代理对接记账与工资发放;后台负责诈骗平台网站维护、数据统计等。

电诈博弈升级:电诈团伙不断进化,检察机关分类分层惩治

(电诈团伙组织架构图)

目前“4·01”案到案人员只有1人系“金主”。“金主藏身幕后,只是提供资金、人脉支持,并不出面。可能在国内,也或许在国外。如果不把上层的嫌疑人抓到,得到相关供述或者客观证据,很难打到金主。这不仅是‘4·01”案’的难点,同时也是全国反电诈工作的难点。”陈路说道。

侦察与反侦察的博弈

“4·01”案件系公安机关根据上级的情报和核查线索发现,而非被害人报案,犯罪事实一开始并不清楚,证据体系是“由供到证”,与传统案件先有犯罪事实再收集犯罪嫌疑人口供的模式存在不同。

实践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金额只要达到3000元即构成犯罪,相比于其他诈骗犯罪的入罪金额需达到5000元不同。到案人员干了什么事?在电诈团伙中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又该如何定罪?考验着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耐心和智慧。

需要看到的是,电信网络诈骗的治理是一场攻防战。国内反电诈各项措施不断完善和升级,电诈团伙也在不断进化,设立专门团队学习和研究国内监管反电诈措施以逃避处罚。李建冰介绍,相关的犯罪嫌疑人会在不同小组之间进行内部轮岗;同时教给回国的人应付审讯的技巧,如“我什么都不知道,别人介绍我去打工”“我在缅甸呆了不到30天”。

详实的犯罪嫌疑人口供、嫌疑人之间的互相辨认、话术剧本、涉诈软件等成为查清犯罪事实的关键。公安机关查清了三个窝点内的21个犯罪团伙,并厘清了每名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身份、职责和具体从事的犯罪活动。

而在相关罪责的认定上,南充市人民检察院突出打击重点,做到区分地位作用,分类分层惩治犯罪分子。在主从犯认定上,按照犯罪嫌疑人地位、作用、管理权限进行主从犯的划分,将犯罪集团(团伙)中具有组织、领导作用的金主、主管等高级管理人员认定为主犯,从重从严惩治;将接受领导、指挥,具体实施底层诈骗行为的小组长、组员等人员认定为从犯,切实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

相关犯罪嫌疑人是否可以被认定为胁从犯罪?“当前网络有一些内容,犯罪嫌疑人自述在境外遭遇毒打,必须完成相应的工作;或者辩解出境是为了找工作,被骗了,并不是一开始就想搞电诈。这些人到案后基本都说自己属于胁从犯(刑法规定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但是能否认定胁从犯,要根据全案的证据进行审查,重点对犯罪嫌疑人辩解的细节进行全面核实” 李建冰说道。

据了解,“4·01”案中,有一人被认定为协同犯。此人为不愿实施诈骗,被逼从楼上跳下摔伤并有多名犯罪嫌疑人证实了整个过程。

关注单位账户和第三方支付账户

金融机构成为防止被害人转账的一道关键卡口。银行尤其关注异常,“需要关注交易的限额、频次、时间、渠道等,如发生在深夜的交易,突然出现的交易等。”全国人大代表,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黄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道。

以黄毅所在的四川天府银行为例,已经搭建完成监控异常交易的相关制度;还在系统建设中提前预警,专门设置电信网络诈骗监测指标和模型。

四川某银行提供的数据显示,在2023年1月-9月,该银行协助冻结涉诈资金6961.31万元,协助资金返还4747.11万元。截止到10月17日保护性止付客户1457户,止付金额1674.15万元。

随着反电诈攻防升级,“4·01”案中支付阶段的一些新问题也值得关注和警惕。黄毅介绍称,一是单位账户出租、出借。当前个体工商等也可以注册单位账户且流程较为简单;二是聚合支付和第三方支付资金动态小而分散,多和消费场景挂钩,通过协议达成的免密支付也增加了资金动态追踪的难度。他建议建立一个金融机构的全国支付监管体系,将人民银行、银联、通联、互联网支付等支付体系纳入其中,着重监管异常资金动态。

电信诈骗团队如何拿到诈骗钱款?“电信诈骗团队一般不直接参与洗钱,而是将业务分包给‘水房’,由‘水房’提供入账账号。国内‘水房’双边记账,不会直接产生经济往来,以信誉或者通过押金担保,通过记账,然后通过物理隔断,最终完成洗钱流程。”陈路说道。

“水房”,用于违法犯罪钱款的流转洗白,和电信网络诈骗团队是合作关系。“水房”钱款来源复杂,来自网络赌博、贸易对冲、军火等钱款都会在“水房”流转洗白。也就是说,“叮”!当被害人完成转账的一瞬间,在跑分团队(主要指洗钱)的作用下,这笔钱通过“水房”流转,便如一滴水珠流入海洋,想要找回十分困难。

“4·01”案中,公安机关联合人民银行、房管局等部门全方位无死角对已明确身份的犯罪集团主犯及其密切关系人的银行资金、第三方支付资金、动产、不动产、证券及虚拟币等资金进行梳理分析,全力查扣赃款、赃物,精准“打财断血”。截至目前,公安机关侦查环节已查明和追缴涉案赃款500余万元。

向全球蔓延的电诈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迭代升级快,同时也逐渐向全球蔓延,美、英、德、法等发达国家此类案件快速增长,柬、菲、泰等东南亚国家既是窝点地也是被害地。“电诈有个误区,以为是中国人骗中国人,其实不然,现在全世界的人都在互相骗。”陈路说道,以缅北打击为例,高压政策下相关团伙会收紧相关动作,或者将窝点迁移至其他地方,阿联酋、澳大利亚、非洲等,都有可能成为电诈团伙的选择地。

个人又该如何做好防范?提升公众反诈意识,强化各部门之间的联动。“反电诈还是需要加强全社会动员,提升反诈意识和能力;其次要加强溯源治理,监管部门需严格履行自己的责任。”李建冰说道。

全国人大代表黄毅建议,一是要强化反电诈宣传,提升公民的反电诈意识;二是做好个人信息保护工作,根源还是在个人信息保护;三是强化反电诈当中联动机制,工信、公安、金融机构等都要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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