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工作小组成立文件的信息

作者:堂牧师 分类:电力设施建设 时间:2023-10-24 阅读:44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将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工作纳入任期目标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电力设施建设与。

关于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工作小组成立文件的信息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电力生产和建设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共安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建或在建的电力设施包括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下同 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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