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代办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代办,是本文主要内容。该资质全称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分为承装、承修和承试。对应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我司的官网介绍了很多相关知识,有兴趣的老板们可以点击浏览。那今天分享下代办的相关知识。
一、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自行办理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登录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门户网站查询相关规定,确定申请事项;
(二)申请人根据填报要求,通过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填写申请信息并提交告知承诺书;
(三)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通过系统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查。经受理审查,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构职权范围的,应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行政许可决定书》;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在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出具《行政许可材料补正告知书》;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申请并出具《行政许可受理单》;
(四)行政许可申请正式受理后,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根据申请人信用等级,适时开展事中事后监管。
(五)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对于准予许可的,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颁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六)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通过官网许可信息公开栏目对做出许可决定的申请信息予以公开。
二、代办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
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应当具备法人资格及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净资产
具有与开展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活动相适应的净资产, 其所占总资产比例不低于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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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
1.申请一级至三级许可证的,分别拥有5 年以上与所申请许可证类别相适应的电力设施安装、维修或试验管理工作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其中申请一级许可证的,应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2.申请四级至五级许可证的,分别拥有3 年以上与所申请许可证类别相适应的电力设施安装、维修或试验管理工作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三)专业技术及技能人员
1.申请一级至三级许可证的,电力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分别不少于 50 人、30 人和 15 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的分别不少于 30 人、15 人和 5 人;电力相关专业技能人员分别不少于 60 人、30 人和 20 人,其中高压电工分别不少于30人、15 人和 10 人;
2.申请四级至五级许可证的,电力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分别不少于 10 人和 5 人;电力相关专业技能人员分别不少于15人和 5 人,其中高压电工分别不少于8 人和3 人。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各类人员均不得同时在其他单位任职;技术负责人可由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任,安全负责人应专人专岗。
(四)业绩
申请一级至三级许可证的,除具备上述相应条件外,还应具有下列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业绩:
1.申请一级至三级承装类许可证的,最近3 年内应分别具有从事 330(220)千伏、110(66)千伏、35 千伏以下1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配)电及线路设施的安装活动业绩,且质量合格;在此期间从事电力设施安装业务的最高年度工程结算收入分别不少于 2 亿元、1 亿元和3000 万元;
2.申请一级至三级承修类或承试类许可证的,最近2年均应分别具有从事 330(220)千伏、110(66)千伏、35千伏以下 10 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配)电及线路设施的维修或试验活动业绩。
三、代办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材料
申请许可证,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的派出机构提出,并提交申请表;申请一级至三级许可证的,还需要提交相关业绩材料。 取得许可证的单位合并或分立后新设单位申请许可证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以及合并或分立相关材料。分立后至多一个单位可承继分立前单位从事同类活动的业绩;其他新设单位同时申请该类别许可证的,按首次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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