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工作的通知

作者:堂牧师 分类:电力设施建设 时间:2023-09-09 阅读:88

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激励引导广大青年职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提升共青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贡献度,引导我县广大青年职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共同助推我县经济发展,团县委、县应急管理局拟联合开展推荐2023年度安顺市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01

创建主题

安全生产 青年当先

02

创建对象

企事业单位中以青年为主体的一线生产车间、班组等建制保持稳定的基层安全生产集体,特别是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能源电力等对安全生产牵动面大、影响力广的行业领域基层集体。

03

创建标准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创建集体所在企业或者单位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文化建设,共青团(青年工作)组织健全、设置规范、工作活跃,团干部、团员和青年骨干能够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三)创建集体人数一般在100人以下,其中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占50%以上,创建集体负责人或者相应团组织主要负责人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

(四)生产现场管理规范,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发生;创建集体三年内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在同类岗位中领先。

(五)青年职工思想政治素质良好,能够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和作业标准,具有较强的安全生产意识、较高的安全生产技能和较好的突发安全事故应对能力。

(六)积极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有明确的创建 规划、细致的创建标准、有力的创建措施和有形的创建载体,形成可借鉴推广的典型经验。

04

创建内容

展开全文

(一)开展安全意识教育。组织青年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强化青年职工安全防范意识;通过知识竞赛、警示教育、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等形式,提升青年职工投身安全生产的主动性和紧迫感。

(二)促进安全技能提升。开展安全培训、导师带徒、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活动,提升青年职工安全技能水平;带动青年职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在实践中提升安全防范创新本领;有针对性地组织青年开展应急演练,提升青年职工应对处理突发事件的响应速度和能力水平。

(三)加强安全班组建设。注重将创建活动内容与班组生产工作有机结合,针对安全生产实际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团日、“五小”(小发明、小革新、小改造、小设计、小建议)等活动;参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按照规章制度组织安全生产作业,教育青年职工养成规范作业、按章操作的良好习惯;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五同时”(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考核),提升班组本质安全水平。

(四)参与安全管理监督。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青年监督体系,选配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具有生产实践经验的青年职工担任安全生产监督员,参与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整改落实;通过安全隐患分析、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征集等方式,发动青年职工为安全生产献计献策,形成安全管理监督的良好氛围。

创建集体应当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创建方案,明确创建规划、标准和措施,做到创建活动有计划、有载体、有保障、有效果,落实到位、责任到人;应当建立清晰规范的活动台账,详细记载创建活动内容,及时总结提炼工作经验,确保取得实效。

05

创建流程

(一)2023年度全市青年安全示范岗创建流程。

1.创建备案。鼓励企事业单位一线生产车间、班组等基层安全生产单位积极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并于 7月4日前将2023年度安顺市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备案表( 见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团县委邮箱。

2.开展创建。7月至12月份为各创建单位集中创建时间,在创建期内,各创建单位要按照创建标准,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结合重点工作任务和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等重点,积极设计开展创建活动,在创建期内完成“六个一”任务即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主题团日活动、一次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活动、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活动、一次安全技能岗位练兵活动、一次安全生产创新攻关活动。

3.申报和初评。团组织和应急管理部门(安监局)严格开展创建考核,对表现突出的创建集体可以认定为本级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成果。创建集体需逐级公示,特别是要注意在创建集体所属单位公示与广泛宣传,扩大创建工作的影响力。公示一般应为3-5个工作日。活动要有图片、视频等电子资料。各创建单位请于 12月6日前将拟申报2023年度安顺市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工作考核表( 见附件2)及开展活动的相关材料报团县委,再由团市委、市应急局将从中择优认定2023年全市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成果。

06

有关要求

团组织、应急管理部门(安监局)将创建成果逐级上报,持续擦亮“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品牌,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创建活动的日常组织工作,特别是注意加强过程管理,切实抓严抓实创建工作。

(一)要充分调动基层集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突出行业特点和针对性,广泛参与创建活动。

(二)要推动基层集体根据其行业特点和岗位职责细化创建标准,规范创建过程,促进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三)要加强日常管理,强化监督检查,自今年起,开展当年度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认定工作时,将逐步对以往的认定集体分批进行复查复核,认定集体需提供创建工作总结和佐证资料,推荐单位需统一提供复核报告。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集体,经报上级团组织审核同意后,及时进行荣誉撤销和摘牌,确保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的先进性和代表性。

(四)要加强典型选树宣传,充分发挥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的实践育人、同伴教育等作用,促进创建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附件1:2023年度安顺市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备案表

附件2:2023年度安顺市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工作考核表

联系人:王传亚

来源:共青团紫云自治县委

一审一校:吴栋衡

二审二校:韦彬彬

三审三校:雷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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