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抓好当前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作者:堂牧师 分类:电力设施建设 时间:2023-09-09 阅读:52

商丘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抓好当前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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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抓好当前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区)县农业农村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6 月 2 1日,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富洋烧烤店发生燃气爆炸事故,造成31人死亡、7人受伤。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当前正值端午假期,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实抓细工作落实,盯紧苗头隐患,全面排查风险。为深刻汲取6.21事故教训,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各(市、区)县农业农村部门要立即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有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现就进一步抓好当前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扛牢政治责任,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各(市、区)县农业农村部门要迅速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把思想和行动统 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对当前农业领域安全生产进行再部署再强调再落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保持“半夜惊醒、睡不着觉”的警觉,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好涉农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要把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与主题教育调查研究结合起来,牢固树立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思维,充分发挥基层监管干部、行业专家和群众的作用,深入查找制约事故隐患根治的难点堵点问题,提出实用管用措施并一抓到底,从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等方面实行标本兼治,真正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责任,举一反三彻底排查各种风险隐患,采取针对性整治措施坚决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涉农领域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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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突出重点行业,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各(市、区)县农业农村部门要聚焦渔业、农村沼气(畜禽粪污贮存池)、农药、畜禽屠宰、饲料兽药、畜禽养殖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研判安全风险,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全力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严防事故发生。

(一)渔业方面。 一是全面检查渔业章制定情况,安全防护制度建立情况,鱼塘防汛功能,安全、消防设施配备及污染防治措施等。二是检查渔业消防设备配备情况,排查设施设备老化、电路电气短路等安全隐患;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规定期限进行整改的现象。

(二)农村沼气、畜禽粪污贮存池方面。 一是检查沼气场所人员管理情况;沼气生产使用各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开展隐患自查情况。 二是户用沼气安全使用情况。重点检查沼气池进出料口和水压间是否加盖、输气管路和沼气灶具的气密性和畅通性、脱硫设备的有效性、沼气池和沼气灶具周围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物品、安全警示标识是否张贴到位;用户是否掌握沼气安全使用常识和应急处理知识、报废沼气池是否进行填埋等。 三是沼气工程安全运行情况。重点检查岗位操作人员管理情况,包括是否接受安全教育、是否持证上岗、维修施工过程是否遵守操作规范、是否掌握应急处置知识等;制度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范和应急预案等、是否建立储气柜、输气管道、阀门等关键设备定期巡查和维护保养制度等;沼气生产和使用过程安全措施到位情况,包括调节池、沼液储存池等设施是否设置防护围栏、危险地带是否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标识、防护用品是否配备齐全、沼气利用是否存漏气或排空、消防设施设备是否按要求配置和正常使用等。 四是沼气设施安全处置情况。重点检查闲置沼气设施发酵原料是否清空、发酵罐是否停止产气、是否在明显位置设置警示标识、报废沼气设施是否进行拆除或填埋等。 五是畜禽粪污贮存池。重点检查通风通气、设施设备维修、临池安全防护栏、安全盖板、警示标志设置等。

(三)农药方面。 一是检查农药生产企业是否落实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依法依规持证上岗、建设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达到“五有”标准要求、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与应急管理部门信息系统对接、制定相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二是检查农药生产企业乳油(生产、包装)车间电机、电源开关、照明、插座等设施是否防爆和有无灭火沙及设备;粉剂(可湿性粉剂、可溶粉剂等)车间电机、电源开关、照明、插座等设施是否防爆,除尘设施完备并有效运行;烟剂(生产、包装)车间,电机、电源开关、照明、插座等设施是否防爆,消防、应急设施完备并在有效状态;仓库(包材库、原药库、成品库)是否符合消防及安全要求;危废库建设管理是否规范,实行双人双锁,危废按时处理,是否有处置联单;重点危化品原药(原料)库是否单独设立,实行双人双锁;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运行;“两重点一重大”(重点危化品、重点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是检查农药经营单位(门店)制度是否健全,包括农药经营安全管理制度、农药经营安全防护制度、应急处置制度、仓库管理制度、经营限制农药的要有限制农药管理制度;营业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应当通风、配备消防器材和预防中毒急救药品,与其他商品、生活区域、饮用水源有效隔离、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要有明显标识的销售专柜、不能经营食品、食用农产品、饲料等;仓库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应当配备通风设施、消防器材、预防中毒急救药品,限制农药专区存放。 四是尽快查清农药企业在改扩建项目,进行登记造册,重点检查项目是否在发改部门备案确认,是否制定动火作业安全施工方案及预案,动火作业是否经过应急管理部门同意,是否开展应急疏散演练。

(四)畜禽屠宰方面。 一是软件部分,检查成立企业安全领导小组并明确分工情况;特种设备使用许可证、操作人员(电工、制冷工、锅炉工、叉车工)资质证件情况。 二是硬件部分,现场检查厂(场)区内消防器材是否符合要求,厂(场)区用电线路、开关闸刀是否有裸露现象,车间内电源插座是否有防水功能;防触电、防火、防滑倒、防烫(冻)伤等警示标志明显醒目,有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安全检查,压力表等测量设备要定期检定或者校验,有液氨制冷设施设备的企业是否安装防液氨泄漏警报装置,手工燎毛使用的燃料罐应放置在车间内专设的燃料存放间中(专用管道接入的除外),应急疏散通道,各出口设置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出口标志灯,应急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30min,污水处理存放池是否安装护栏和警示标志,清理化粪池时是否先通风,防中毒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五)饲料兽药方面。 一是检查是否对易燃或者其他特殊的饲料、兽药、饲料添加剂的包装是否有警示标志或者说明,并注明储运注意事项。 二是对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是否按规定时间通过安全检查,压力表等测量设备是否定期检定或者校验。 三是对原料库和成品房垛位是否间距合理,码放整齐,高度安全。 四是生产厂区易产生粉尘的区域电源开关和照明设备、插座、配电盘是否有防爆功能,除尘设备是否严格按操作规程定期清理,除尘效果是否良好。 五是设备传动装置是否有防护罩。 六是投料地坑入口处是否有完整的栅栏,车间内吊物孔是否有坚固的盖板或四周是否有防护栏。 七是所有设备维修平台、操作平台和爬梯是否有防护栏。 八是生产区作业人员是否配备必备的劳动保护用品,高温、高压、危险地方安全警示标识是否醒目;危险品库和化验室的危险物品、危险试剂是否按照要求存放,对浓酸、强碱等高腐蚀性物质,亚硒酸钠等剧毒物质和液体香精等易燃易爆物质是否严格管控。

(六)畜禽养殖方面。 一是查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分工是否明确、是否清晰、是否落实,是否做到监管工作的全覆盖。 二是查各畜禽养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养殖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教育培训、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 三是查重点环节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养殖企业化粪池、污水暂存池安全防护围栏和警示标识设置情况;检查供热锅炉、供电线路、养殖圈舍顶棚牢固等安全情况,饲草饲料库房草料堆放整齐安全防火情况;沼气设施安全使用情况,排涝防涝设施配备情况。检查对生产加工和运输机械设备操作作业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作业现场负责人、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专项安全培训情况。

(七)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涉农项目: 一是要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涉农项目施工过程中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作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应对大风、暴雨等灾害性气候防范措施,坚决杜绝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等违规行为。 二是要督促指导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和农业社会化组织等对设施农业安全隐患、火灾防控和应对自然灾害等进行深入排查,消除风险隐患。

(八)局系统各单位要以消防安全为重点,举一反三摸排风险隐患,加快整改落实,坚决堵塞漏洞,确保局系统安全稳定。

三、压实各方责任,狠抓末端落实落细落地。各(市、区)县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 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一线开展指导检查,全力推进各项防范措施落实落细落地。市局7个行业领导干部带队的工作组要统筹抓好农业生产和安全工作,对分包市县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深入一线督促指导;局属业务单位要分层分类聘请专家参与,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抽查检查,督促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切实消除风险隐患。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综合检查组对所属县区涉农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检查,重点单位、上级检查中通报问题的单位必须亲临一线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实现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全覆盖,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及时跟踪督办整改,加强安全管控,严防事故发生;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组织开展好问题隐患自查自纠,确保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要积极配合市安委会派出的9个综合抽查检查组工作,正视问题隐患,立即督促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四、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持续提升安全意识。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和涉农领导农业生产特点,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和微博、微信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提示预警,加强安全工作宣传引导,提高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自救能力。 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五 、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应急响应和处置。 当前正值夏种夏管大忙季节,汛期也即将到来。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 和信息报告制度,保持通信畅通,保证指挥及时有效。要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人员备勤和物资储备,健全与有关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形成应急处置整 体合力。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按照规定程序第一时间报告响应、第一时间应对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影响,尽快恢复农业生产秩序。

供 稿: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李庆东

编 辑:刘莹

审 核:张伟

投稿邮箱:sqsny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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