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有哪些防雷措施和防雷装置(建筑物的防雷措施有哪些)
建筑工程项目案例为一栋高层住宅楼,总高30层,地下1层,高强预应力管桩-筏板基础,框剪结构。
一、前期施工准备阶段
1、地质勘察
地质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据设计提供的相关资料,对拟建场地通过各种勘察手段和方法对地质结构或地质构造:地貌、水文地质条件、土和岩石的物理力学性质等,做出分析评价出具详细的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为设计和施工提供所需的工程地质资料 。
2、文物勘察
根据国家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进行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报请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组织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在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
考古调查、勘探中发现文物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根据文物保护的要求会同建设单位共同商定保护措施;遇有重要发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及时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处理。
3、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的设计方案评审
设计方案评审是指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依据国家、地方有关技术规范和相关的强制性条文,对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进行的安全、经济、合理等方面的技术性论证。其目的是:为加强对建筑边坡与深基工程的管理,确保建设工程及其相邻建(构)筑物和地下管线、道路的安全,土方开挖图确定后,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委托评审组织机构对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
4、工程测量定位
是指建筑工程开工后的第一次放线,建筑物定位参加的人员是:城市规划部门(下属的测量队)及施工单位的测量人员(专业的),根据建筑规划定位图进行定位,最后在施工现场形成(至少)4个定位桩。放线工具为“全站仪”或“比较高级的经纬仪。
5、施工现场市政临水临电报批
建筑单位 在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筑工程许可证之后,持证明分别到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办理临水临电审批手续。
6、三通一平
三通一平是指基本建设项目开工的前提条件,具体指:水通、电通、路通和场地平整。随着现场办公信息化,增加通讯、通网(五通)或通讯、通网、通邮、通气(七通))
7、工地围栏及大门建设
1)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施工。主要路段围墙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的围墙不低于1.8米(用于企业宣传的围挡钢架及基础应进行专项设计)。
2)主入口处应设置大门,高度与围墙相适应,宽度不宜小于己于5米。大门内侧应设置门卫室,其内张贴门卫制度。大门外侧应当在围墙醒目处悬挂五牌一图,包括工程概况牌、组织网络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管理牌和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办公区、生活区搭建
8、组织员工培训及图纸会审
为提高项目部参建员工的综合业务素质与管理水平,有必要在项目正式开工前对员工进行培训;
图纸会审是指工程各参建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在收到设计院施工图设计文件后,对图纸进行全面细致的熟悉,审查出施工图中存在的问题及不合理情况并提交设计院进行处理的一项重要活动。图纸会审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并记录(也可请监理单位代为组织)。通过图纸会审可以使各参建单位特别是施工单位熟悉设计图纸、领会设计意图、掌握工程特点及难点,找出需要解决的技术难题并拟定解决方案,从而将因设计缺陷而存在的问题消灭在施工之前。
二、地基与基础施工阶段
1、基坑放线
根据城市规划部门给定的水准点位,依据土方开挖图施测建筑工程基坑开挖边线,撒灰线时要考虑工作面和放坡系数。
2、基坑降水施工
若设计基底高程低于地下水位,在基坑开前要进行降水工程,降水方法一般是指采用各类井点降低地下水位的方法。深基坑施工常需要挖掘到地下水位以下的含水层中。因此开挖前需把地下水位降低到边坡面和坑底以下,以防止边坡的塌陷和涌流,并保证施工过程中处于疏干和坚硬的工作条件下进行开挖,持续时间为从基坑开挖前开始直到基坑施工完毕并回填土方为止。
3、第一次土方开挖
第一次土方开挖为桩基施工作准备(开挖应分层、分段开挖,分层对基坑进行支护)
4、基坑支护
为保证地下结构施工及基坑周边环境的安全,对基坑侧壁及周边环境采用的支挡基坑支护、加固与保护措施,属是个临时工程,但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周期长,从开挖到完成地面以下的全部隐蔽工程,常需经历多次降雨、周边堆载、振动、施工不当等许多不利条件,其安全度的随机性较大,事故的发生往往具有突发性。最常用的支护型式为土钉墙喷锚支护。
5、桩基施工
由桩和连接桩顶的桩承台桩组成的深基础或由柱与桩基连接的单桩基础,简称桩基,按受力特点可分为摩擦桩和端承桩,按照施工方式可分为预制桩和灌注桩。
建筑工程常用的管桩全称为高强预应力砼管桩(PHC)因其单桩承载力高,单位承载力价格低,施工快、工效高、工期短,现场整洁等优点在建筑工程中被广泛应用。
6、单桩静载检测
桩基施工结束并达到休止期后(对于砼灌注桩,龄期达到28d或预留同条件养护试块强度达到设计强度),开始做单桩静载检测,其抽检数量为施工桩总数的1%,且不小于3根。
7、第二次大开挖至基底设计标高
桩间土开挖应注意对桩身的保护,并遵循“ “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预留20~30CM进行人工清挖,引定位桩检查基坑开挖尺寸、标高是否正确。
8、机械截桩头
超过设计桩顶标高的部分采用机械截除(个别低于设计标高按设计要求接桩),截桩完成后应保证同一基坑内桩顶标高一致(高于基垫层顶5CM),确保桩身无破损。
9、桩基小应变检测桩
目的:检测桩身缺陷及其位置,判定桩身完整性类别 ,抽检数量不应小于总桩数的20%,且不少于10根。
10、地基验槽
人工清槽完成,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即参建五大责任主体)共同检查验收。
验收目的:
1)核对其平面位置、平面尺寸、槽底标高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2)核对土质和地下水情况是否满足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及设计要求;
3)检查是否存在软弱下卧层及空穴、古墓、古井、防空掩体、地下埋设物等及相应的位置、深度、性状。
11、基础垫层砼浇筑
砖胎模一般用于地下室底板侧壁,由于是外防水,须在垫层上做防水,且防水要延伸到砖胎模上,以便以后浇注完混凝土后,防水能上翻到侧壁混凝土墙上,如果底板侧壁用模板的话,无法做防水,所以采用了用砖做模板的办法,另外在一些浇完混凝土后模板无法拆除或者拆除难度很大的地方也有采用砖来代替一般模板的办法。
12、桩芯钢筋笼制作、安放、砼浇筑
目的:为实现桩顶与基础筏板有效连接,加强桩顶抗剪强度;
填芯深度设计无要求时,为桩径的3倍。
13、防水层及保护层施工
尤其注意:桩头防水应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确保与底板防水层整体一致,保护层施工完毕后,引定桩测设出筏板边线、剪力墙、柱子等位置(即基础放线,用红漆标示主要构件位置)。
14、基础筏板施工
施工内容包括:钢筋绑扎、上下层钢筋支架制作、安装,墙柱插筋、电梯井、集水坑、后浇带等支模,测温仪安放、电气接地网焊接、砼浇筑;参考工期15天。
15、地下室外墙防水
正负结构完成,模板拆除后开始施工,施工内容:基层处理、防水层、保护层等参考工期10天。
16、基础回填土
地下防水层保护层完成开始施工,施工内容:分层摊铺,分层压实、压实度检测。
17、负一层主体结构施工
施工内容:模板支架搭设、墙柱钢筋绑扎、梁板支模、梁板钢筋绑扎、安装管 线预埋、砼浇筑等,参考工期20天
18、 1、2层主体结构施工(非标层)
施工内容:模板支架搭设、墙柱钢筋绑扎、梁板支模、梁板钢筋绑扎、安装管 线预埋、砼浇筑等。参考工期20天
(工序同地下室结构)
19、3~30主体结构施工(标准层)
施工内容:模板支架搭设、墙柱钢筋绑扎、梁板支模、梁板钢筋绑扎、安装管 线预埋、砼浇筑等。参考工期每层6天,共180天。
20、屋顶设备用房及造型主体结构施工
施工内容:模板支架搭设、墙柱钢筋绑扎、梁板支模、梁板钢筋绑扎、安装管 线预埋、砼浇筑等,参考工期20天。
21、施工电梯安装
主体结构施工至16层(主体结构完成1/2)开始安装,(随主体结构提升),为二次结构工程施工创造条件,工期5天,不占用总工期
22、卫生间、厨房间排气道安装
二次结构施工前3天安装,施工内容:洞口清理、吊运、安放钢筋支承、就位、临时固定、洞口封堵等。
23、砌体及二次结构
主体结构至17层开始施工,施工内容:卫生间、空调板止水带支模、砼浇筑,砌体拉结筋、GZ、GL、QL、窗台压顶等植筋,砌体砌筑,砼构件钢筋绑扎、支模、砼浇筑等 ,标准工期每层5天,共180天,占用总工期58天。
三、节能工程施工阶段
节能工程包括:墙体节能、幕墙节能、门窗节能、屋面节能、地面节能、配电与照明节能。
四、建筑装饰装修施工阶段
1、内墙抹灰施工
二次结构完成至17层开始, 施工内容:基层处理、不同材料交接处钉钢丝网片、浇水、喷浆、打点、冲筋、分层抹灰、护角、包口、养护等,装饰工程均应样板先行,经各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参考工期每层4天,共144天。
2、外墙面抹灰
二次结构完成经结构验收合格开始施工,施工内容:外架局部调整、基层处理、不同材料交接处钉钢丝网、浇水、喷浆、挂垂线、分洞口、分层抹灰、养护等。参考工期90天。
3、外墙面砖粘贴
外墙面抹灰完成50%开始施工,施工内容:根据面砖模数分线排砖、墙面浇水湿润、刷胶水结合层、粘贴、勾缝、养护、清洗等。参考工期90天。
4、铝合金门窗、阳台栏杆安装
外墙面砖施工至35天开始施工,施工内容:校核 洞口、门窗框固定、装饰管安装、缝缝隙填塞、打胶、玻璃、五金安装、成品保护,参考工期60天。
5、外架拆除
外立面完成,经查与外立面相关的各项施工内容施工整改完毕。外架拆除时应注意对铝合金外窗、外饰面等成品进行保护,参考工期40天。
6、入户门头外装
外架拆除完成开始施工,施工内容:幕墙(石材、玻璃)、钢架玻璃雨棚、全玻门、内装交接处收口等。参考工期30天。
7、室内砼(砂浆)楼地面施工
内墙面抹灰、管道口吊洞完成开始施工,施工内容:基层清理、浇水湿润、打点、冲筋、刷素水泥结合浆、摊铺砼(砂浆)、槎平、压实,养护等,参考工期每层2天,共72天。
8、卫生间防水层 施工
室内砼(砂浆)楼地面层完成后开始施工,施工内容:面层试水、渗点处理、墙根倒角、细部处理基层干燥、刷处理剂、加设附加层(管道及墙根部)、刷涂膜防水层、闭水试验、防水保护层施工等 ,参考工期每层1天,共34天。
9、楼梯间踏步施工
室内砼(砂浆)楼地面层完成后开始施工,施工内容:踏面放踏步线、基层处理、刷素水泥结合层、抹底层灰找平、找方、水泥砂浆面层槎平、压光、养护、成品保护等,参考工期每层1天,共34天。
10、楼梯扶手、护窗栏杆施工
楼梯间踏步完成后开始施工,施工内容:扶手、栏杆制作、安装、成品保护等,参考工期每层1天,共34天。
11、室内涂饰施工
室内楼地面层完成50%后开始施工,施工内容:基层处理、找角、打底找平、分遍批涂、刷面漆、刷踢脚线、成品保护等,参考工期每层2天,共68天。
12、地下车库地坪漆施工
地下室所有工程完成开始施工,施工内容:基层处理、找角、打底找平、刷面漆、标示标线、车挡等刷等。
13、公共部分精装
室内楼地面完成后开始施工,施工内容:工作面移交、电气线路改造、吊顶、墙面砖、地砖、电梯门套、灯具安装等,参考工期60天。
14、入户门及防火门安装
精装地砖完成后开始施工,施工内容:施工准备、测量、安装固定、打胶
等,参考工期30天。
五、屋面工程施工阶段
开始施工,施工内容:基层处理、保温层、找坡层、找平层、刷基层处理剂、防水层铺设、防水隔离层、保护层等,参考工期每层30天。
六、电梯安装施工阶段
室内电梯安装调试
内墙抹灰完成开始施工,施工内容:设备进场验收,土建交接检验,驱动主机,导轨,门系统,轿厢,对重(平衡重),安全部件,悬挂装置,随行电缆,补偿装置,电气装置,整机安装验收等,参考工期50天。
七、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阶段
1、室内给、排水及采暖系统安装
施工内容: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给水设备安装、管道防腐、绝热;排水管道及配件安装、雨水管道及配件安装 ,及系统试验等。
2、室外给、排水及供热管网
施工内容:给水管道安装,消防水泵接合器及室外消火栓安装,管沟及井室 ;排水管道安装,排水管道与井池;管道及配件安装,系统水压试验及调试、防腐,绝热等。
八、电气工程施工阶段
1、电气照明安装
施工内容: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电线、电缆导管和线槽敷设,电线、电缆导管和线槽敷线,槽板配线,电缆头制作、导线连接和线路电气试验,普通灯具安装,专用灯具安装插座、开关、风扇安装,建筑照明通电运行。系统测试包括:线路绝缘电阻测试、漏电保护器模拟漏电测试 、照明试运行记录等。
2、防雷及接地安装
施工内容:接地装置安装,避雷引下线和变配电室接地下线敷设,建筑等电位连接,接闪器安装 。系统测试包括:接地电阻测试,等电位导通性测试等。
九、智能工程施工阶段
施工内容:通信系统,卫星及有线电视系统,公共广播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安全防范系统(含电视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巡更系统、门禁系统、楼宇对讲系统、住户对讲呼救系统、停车管理系统等。
十、通风与空调施工阶段
施工内容:风管与配件制作,部件制作,风管系统安装,空气处理设备安装,消声设备制作与安装,风管与设备防腐,风机安装,系统调;试风管与配件制作,部件制作,风管系统安装,防排烟风口、常闭正压风口与设备安装,风管与设备防腐,风机安装,系统调试 。
十一、施工电梯拆除
施工内容全部完成,室内电梯启用开始拆除,电梯口处收边收口,参考工期40天。
十二、室外工程施工阶段
1、室外综合管网施工
施工内容:给水系统,排水系统,供热系统,供电系统,室外照明系统等 。
2、室外建 筑环境
车棚,围墙,大门,建筑小品,道路,亭台,连廊,花坛,场坪绿化
十三、工程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
2)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报告。
3)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建设单位以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并有工程款支付证明。
6)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7)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2、竣工验收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单位工程完工后,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建设单位组织参与建设活动的相关责任单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共同对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质量、观感质量、质量控制资料采取抽检复验和查阅资料的方式,根据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及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是否合格做出确认。工程竣工验收是工程参与各方依法行使的工程质量行为。
十四、工程备案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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