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湖北省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电力生产和建设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共安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建或在建的电力设施包括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下同 第三。
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的区域可略小于上述规定但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延伸的距离,不应小于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弧垂及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安全距离之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架空电力线路保护。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国务院第239号令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国务院第196号令湖北省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和湖北省预防和查处窃电行为条例等法律法规。
10千伏高压线离地安全距离是通过居民区不小于65米,通过非居民区不小于55米线与地面的最小距离,在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不应小于下列数值1低压线路380V通过居民区不小于6米,低压线路380V通过非居民。
确需对电力设施予以迁移或者采取必要保护措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与电力设施所有人管理人达成协议,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第三十六条 架空电力线路安全跨越房屋的,被跨越的房屋不得再行增加高度超越房屋的物体高度或者。
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35kv及以下线路基座及拉线5米内不能动土方66kv及以上线路基座及拉线10米内不能动土方输送10kV含10kV以上电压的输电线路根据GBT 2900502008,高压通常不含1000V中国国内高压输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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