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布《关于加强工贸行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作者:堂牧师 分类:电力设施建设 时间:2023-09-08 阅读:70

当前,我省已进入主汛期,暴雨、大风、雷电等极端天气增多,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易发、频发的时段。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全省防汛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加强工贸行业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省应急厅 于近日下发《关于加强工贸行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市要充分认识工贸行业汛期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工贸行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密切关注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过程,认真研判汛期极端天气给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进行认真梳理,全面排查整治问题隐患,做到超前预警、超前防范,确保汛期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通知强调,各市要督促工贸企业根据汛期特点,围绕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设施,认真分析排查风险隐患,制定落实防范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及时消除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安全度汛。 涉高温熔融金属企业重点对厂房屋顶、承重结构、排水设 施、防雷设施、电力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厂房结构安全、排水顺畅,消除厂房漏水、防雷失效等事故隐患;铝、镁粉尘涉爆企业重点落实配备金属粉尘生产、收集、贮存防水防潮设施,严防遇水遇潮易放热甚至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氢气引发的事故;涉有限空间企业重点要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等制度要求,防范高温高湿条件下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聚集导致中毒窒息事故发生;临山、临边等重点地段企业重点定期巡查简易厂房工棚、临时构筑物等部位,严防老旧厂房垮塌、墙体倒塌、有毒有害物料被淹流失等事故。

通知要求,各市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及时调度和落实本地区雨情、水情、灾情及各项应对措施。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备足、配齐防汛物资和应急设备,健全完善安全事故和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实战化演练。要加强与气象、水文等有关单位的联系,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一旦发生险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各类突发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编辑:山东省应急管理厅新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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