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工作(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基本思路)

作者:堂牧师 分类:电力设施建设 时间:2024-06-09 阅读:11

第十三条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和供电安全的树木竹子等高 杆植物 第十四条超过4米高度的车辆或机械通过架空电力线路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并经县级以上的电力管理部门批准 第十五条架空电力线路一般不得跨越房屋对架空电力线路通道内的原有房屋,架空电力线路建设单位应当。

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措施计划

该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如下一电力设施的分类电力设施根据不同的用途性质等级形式和区域,分为输变电发电配电市电轨道交通供电等五类二保护的责任单位电力设施的保护责任单位包括电力设施所有者使用单位经营管理单位等三保护的措施该实施细则规定了对电力设施保护的措施,具体包括。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建立由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参加的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县级以上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工作。

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工作(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基本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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