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装置设计审核(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
进一步提高政府办事效率
激发市场活力
日前苏州在全省率先出台了
“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的清单
苏州市首批“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
涵盖了市公安局、地税局、气象局等
12家单位的141项审批服务事项
在市政务服务中心
不少窗口已经开始进行
“不见面审批”服务
今年10月底前
苏州将实现80%的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
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有哪些事项吧
驾驶证补证、换证
补、换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等等
都包括在其中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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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见面”事项:指可实现全程网上办理,或可通过邮政EMS收取材料并送达审批结果,申请人和审批窗口不需要见面就能审批办结的审批和服务事项;
“见一次面”事项:指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要申请人到场,申请人和审批窗口至少见一次面才能审批办结的审批和服务事项。
苏州市首批“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
项目名称
子项名称
不见面
见一次面
气象局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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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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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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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许可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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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探测资料审核
气象探测资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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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灾调查与鉴定
雷灾调查与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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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灾害性质等级确认
气象灾害性质等级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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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提供和使用气象资料审批
对外提供和使用气象资料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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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报告书面评审意见
出具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报告书面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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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建立气象探测站(点)备案
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建立气象探测站(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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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局
向国家档案馆以外的单位、个人出卖、转让档案审批
向国家档案馆以外的单位、个人出卖档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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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国家档案馆以外的单位、个人转让档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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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或者向国家捐赠重要、珍贵档案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或者奖励
对在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或者向国家捐赠重要、珍贵档案的单位的表彰或者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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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或者向国家捐赠重要、珍贵档案的个人的表彰或者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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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备案、验收
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备案、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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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局
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生产许可
食品生产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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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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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委托生产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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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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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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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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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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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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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出口医疗器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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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许可(零售)
药品零售企业筹建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换发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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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零售)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零售)核发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零售)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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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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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进口备案 (核发药品进口通关单、进口药品口岸检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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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核发
1.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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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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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用毒性药品生产、经营、购用审批
2.医疗用毒性药品经营单位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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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科研和教学单位所需医疗用毒性药品购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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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制剂注册、调剂使用、配制和委托配制制剂许可
1.注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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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调剂使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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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药品销售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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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境外制药厂商委托加工药品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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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许可
食品经营许可(餐饮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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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购买审批
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企业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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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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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局
临时占用体育设施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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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身设施拆迁或者改变用途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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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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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运动员称号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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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裁判员称号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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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局
市科学技术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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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办
华侨回国来江苏省定居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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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和表彰在华侨捐赠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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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侨侨眷身份认定
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身份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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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身份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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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港澳同胞、华人捐赠项目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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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局
对杰出发明人(设计人)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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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管理局
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业务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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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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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做出重要贡献和取得突出成绩的统计调查对象和统计工作人员进行表彰或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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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集和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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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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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因私出国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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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的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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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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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道路安全的道路挖掘、占用或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埋设管线设施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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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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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人以上大型活动的安全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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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制毒化学品(一类)运输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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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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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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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禁区通行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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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物品运输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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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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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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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换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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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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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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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补证、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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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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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降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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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发校车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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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信委
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变更与退出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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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招标的核准
企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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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修缮古建筑、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及建设、修缮经依法批准的仿古建筑生产粘土实心砖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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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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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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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局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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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派劳务项目审查与人员招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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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经营企业资格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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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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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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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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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的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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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的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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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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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的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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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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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的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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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税的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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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的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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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的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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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的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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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用税的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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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的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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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费附加的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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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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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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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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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经费的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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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检举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行为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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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收居民身份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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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个人所得税减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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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重大自然灾害个人所得税减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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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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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资源税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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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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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军事设施占用耕地耕地占用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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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耕地占用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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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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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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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的耕地占用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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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村烈士家属、残疾军人、鳏寡孤独以及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聚居区和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住宅缴纳耕地占用税确有困难的,免征或减征耕地占用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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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撤销金融机构在财产清理中取得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契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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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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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契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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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房屋被政府征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契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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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以及土地使用权与房屋相互交换的契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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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的契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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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及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契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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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承受的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的契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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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契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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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不包括商品房)或者公有制单位职工按照国家房改政策,首次购买单位集资建成的普通住房或由单位购买的普通商品住房的契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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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契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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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棚户区改造经营管理单位回购已分配的改造安置住房继续作为改造安置房源的契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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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因房屋被征收而取得货币补偿并用于购买改造安置住房,或因房屋被征收而进行房屋产权调换并取得改造安置住房契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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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首次购买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的契税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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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所办企业脱钩移交过程中涉及的契税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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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管理部门的契税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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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契税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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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建离退休干部住房及附属用房的契税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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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债权转股权企业的契税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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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契税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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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行政调整、划转国有土地、房屋权属的契税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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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的契税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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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不预征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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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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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以后方便了不少呢!
综合来源:苏州新闻、苏州经信委门户网站、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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