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保护设施条例(电力保护设施条例2021)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攀登杆塔或在杆塔上架设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线第三十条 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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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攀登杆塔或在杆塔上架设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线第三十条 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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