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最新(广东省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最新修订)
第一条 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国有集体外资合资个人已建或在建的电力设施第三条 电力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电力企业和人民群众都;第一条 为保障电力生产和建设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共安全,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建或在建的电力设施包括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下同第三条 电力设施的保护。
第一条 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国有集体外资合资个人已建或在建的电力设施第三条 电力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电力企业和人民群众;实施细则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政府所属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包括电网经营企业供电企业发电企业负责人组成的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所辖行政区域内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相应的电网经营企业,负责电力设施保护的;根据广东省供用电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禁止下列危害电力线路设施的行为1在变电设施及其辅助设施周围或者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三百米的区域内实施放风筝气球孔明灯等空中漂浮物体或者进行未经依法批准的飞行滑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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