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设施规划建设标准(电力设施规划建设标准最新版)
1、第十七条 城乡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审批或规划已建电力设施或已经批准新建改建扩建规划的电力设施 两侧的新建建筑物时,应当会同当地电力管理部门审查后批准 第十八条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种植危及电力设施;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在计算导线最大风偏情况下,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如下11千伏以下为10米21千伏至10千伏为15米335千伏为30米466千伏至110千伏为40米5154千伏至220千伏为50米6330;公建设施供电基本容量,原则上按每平方米40瓦的标准配置六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建设范围,包括从上级电源出线至“一户一表”电表箱含电表或公建设施的产权分界点止的所有电力设计材料和设备的购置安装调试等工程。
2、电力是一个国家的核心能源,电力的安全涉及到国家的安全,所以国家对电力设施的布局以国家安全的高度规划的,对国家级的电力设施进行施工时一般要进行征地,那么电力设施的征地补偿的标准是什么?下面由我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3、发电厂装机容量的大小分为大中小型三类,但是三种类型并无严格的界限,而且随着科学技术生产的发展规划的标准也在不断变化,例如解放初期装机,容量在100MW以上的已属于大型发电厂,而现在只能算小型电厂,我国现在已有多座装机。
4、1999等的内容展开来实行的高压线的架设规定高度 10千伏高压线路距离建筑最小的水平安全距离为12米,垂直距离为25米为了保障住户的生命安全,供电部门将电杆由原来的10米加高到了1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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