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城市电力设施建设管理的通知(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2014)
1、中国网地产讯 12月4日,住建部工信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有。
2、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建或在建的电力设施包括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下同 第三条 电力设施的保护,实行电力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电力企业和人民群众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电力设施。
3、城市照明对城市交通安全社会治安人民生活美化环境等具有重要作用,是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市照明发展很快,对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从总体上说。
4、二经相关部门批准的电力设施建设项目,需要修剪迁移砍伐影响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林木的,建设单位应当报城市绿化主管部门依法批准,并在电力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或者使用十五日前通知林木产权人或者管理人对林木进行处理逾期未。
5、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电力设施的义务,对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有权制止并向电力管理部门公安部门报告 电力企业应加强对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对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应采取适当措施,予以制止 第五条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对电力设施的。
6、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管理部门可制定办法,规定群众护线组织形式权利义务责任等第四条 电力企业必须加强对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对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电力企业有权制止并可以劝其改正责其恢复原状强行排除妨害,责令。
7、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电力设施的义务,对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有权制止并向电力管理部门公安部门报告 电力企业应加强对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对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应采取适当措施,予以制止 第五条 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对电力设施的。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XX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XXXX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