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于什么时候起实施的词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施行日期是2019年4月1日一含义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
#8205#8205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2005年3月1日起施行中规定电力企业发生事故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主管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如实报告电力企业发生重大以上的人身事故。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力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规范电力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控制减轻和消除电力安全事故损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电力安全事故,是指电力生产或者电网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或者影响电力正常供应。
2007年6月1日在2007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72次常务会议通过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在2007年6月1日发布并实行,此条例是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1人身安全隐患可能导致10人以上死亡,或者50人以上重伤事故的隐患 2电力安全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国务院第599号令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较大以上电力安全事故的隐患 3设备设施事故隐患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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