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披露:三名官员被查!
首次披露:三名官员被查!
11月17日,辽宁省纪委监委网站通报了5名厅官受党纪政务处分的消息。
这5人分别是:
辽宁省人大农业与农村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王一兵;
丹东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杨峰;
辽宁省沈抚示范区党工委原委员、管委会原副主任赵家鹏;
辽宁省地质勘探矿业集团原总经理王福亮;
原东北煤田地质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绍康。
其中,王一兵、赵家鹏、李绍康3人系官方首次披露被查。
辽宁省人大农业与农村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王一兵被双开
日前,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对省人大农业与农村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王一兵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王一兵 资料图
经查,王一兵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串供、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盲目听信“政治骗子”,为谋求职务提拔跑官要官;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房产,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房屋装修服务;纪法底线失守,亲清不分,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一兵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辽宁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辽宁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一兵开除党籍处分;由辽宁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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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开资料显示,王一兵,男,汉族,1964年1月生,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他曾任沈阳市浑南区委书记等职,于2018年8月出任辽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后当选市长,至2021年8月卸任。
辽宁省沈抚示范区党工委原委员、管委会原副主任赵家鹏被“双开”
日前,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对省沈抚示范区党工委原委员、管委会原副主任赵家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赵家鹏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拥有上市公司股份,违规由他人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纪法底线失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赵家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辽宁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辽宁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赵家鹏开除党籍处分;由辽宁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据公开资料显示,赵家鹏,男,满族,1964年11月生,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辽宁庄河人。他曾任辽宁省兴城市委副书记、市长,兴城市委书记、滨海经济区党工委书记等职务。2019年4月,他任辽宁省沈抚新区党工委委员、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原东北煤田地质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绍康被开除党籍
日前,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对原东北煤田地质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绍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绍康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长期参与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违反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发放奖金;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决定未经招投标程序确定工程承包商,违规决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发建设项目;纪法底线失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李绍康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辽宁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辽宁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绍康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据公开资料显示,李绍康,男,汉族,1956年9月出生,1975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他曾任东北煤田地质局副总经济师、一〇七勘探队队长等职务。
来源:中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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