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忻州市代县峨口镇佛光庄幸福苑小区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楼房,无人管?
位于忻州代县峨口镇佛光庄的幸福苑小区始建于2012年,占用的都是基本农田,占地面积达六七十亩。开发商为以代县沟子村原村长赵世录,兴盛村原村长刘丑丑,兴盛村原书记刘栓元,佛光庄村原村长王二和,佛光庄村原书记王贵贵为首的团伙,这五人利用手中职权于2012年——2021年期间共占用农用地建筑楼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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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违法占地的立案标准为:
1.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数量为5亩或以上。
2.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面积为10亩或以上
3.当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时,如造成基本农田5亩或以上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或以上的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严重污染,则可视为已构成非法占地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三百四十二条: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而忻州代县峨口镇佛光庄的幸福苑小区占用农用地达到了六七十亩,举报人曾与2021年向县市有关单位反映举报此事,但是一直没有答复,是否存在有关单位执法队有案不立、有案不查?又是否存在不为人知的利益关系?恳请有关部门彻查此事,给老百姓一个公道。本网将持续关注事件的发展。
举报人:王润恩
(来源:代县老王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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