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骑电动车不戴头盔通报单位,权力之手伸得太长了

作者:堂牧师 分类:防雷装置 时间:2023-11-17 阅读:28

文丨宗威

江苏这地的人注意了,今后骑电动车不戴头盔被抓,麻烦可有点大。

近日,全国百强县、由扬州市代管的县级市仪征市,其交警部门发布治理电动车违法行为的通告,其中规定——

核实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当事人基本信息,明确姓名、身份证号码、违法时间、违法行为,将通报到所在村庄、社区、单位。

骑电动车必须规范佩戴头盔,这是基本常识,也是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一旦发生交通意外,头盔将成为保命利器。数据显示,佩戴头盔可使受伤者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

我老家的乡镇,早几年几乎没人骑车戴头盔(包括电动车和摩托车),后来查得严了、罚款多了,这些年都自觉戴上了。

在电动车数量越来越多的当下,仪征市交警部门出于交通安全考虑,加强对不佩戴头盔行为的治理,本无可厚非。但通报社区、单位,那就过分了。

从行为上来说,不戴头盔属于个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根据相关法规条例,该怎么处罚就怎么处罚,这都是个人违法后该承担的,跟单位有毛线的关系?

交警部门把情况通报给单位,无非是想告诉单位领导们,你看XXX骑电动车不戴头盔,好好管管吧。但问题是,单位要怎么管呢?对他再来一顿批评教育?或者扣除绩效考核或奖金?甚至开除吗?

仪征骑电动车不戴头盔通报单位,权力之手伸得太长了

哪一项都不合适。骑车不戴头盔,不会影响单位的日常运转和业务业绩,单位也无权再对他进行处罚。

当然,对个人来说,没戴头盔被查不是件光彩的事,交警将情况告知单位,无异于一种羞辱。单位领导或许不会有公开动作,但私底下谈话训诫,或者认为他给单位丢了脸,进而冷落甚至给他穿小鞋,都是有可能的。

想起昨天看过的一则新闻报道。家长没有戴头盔,结果孩子班主任被通报批评。班主任只好每天在班级和家长群强调,骑电瓶车的学生、家长要戴头盔——这一招,还真灵,此后她再也没因头盔问题被学校批评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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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个细节时,我震惊不已,感叹老师太不容易,不仅要管孩子,还要管孩子的家长。可能在有关部门看来,谁叫孩子是软肋呢,谁叫家长愿意听老师的呢,强行捆绑老师,手段是上不了台面,但管用就是王道。

不是所有人都有孩子,但绝大部分人都有单位,这个单位,可能是工作场所,也可能是社区、村委会。个人可以不把交规当回事,不把交警的训诫看在眼里,但很难不在意周边人的围观打量和品评论足。因为一个头盔,成为旁人茶余饭后的谈资和领导教育的对象,这个脸丢不起,也实在划不来。

仪征骑电动车不戴头盔通报单位,权力之手伸得太长了

也许因为这招太管用,地方才屡试不爽。梳理相关新闻会发现,类似江苏仪征这样的整治行动,近两年在不少地方都发生过。

比如福建漳州,今年9月发布了类似通知,同样要求将不戴头盔的个人通报给单位,不过针对的是公职人员;山东济南2021年也曾开展过相关行动,由交警将没戴头盔的个人信息抄送文明办,再由文明办通报单位。

这种所谓的专项整治行动,本质上是一种懒政。它试图通过对单位施压的办法,把本该属于交警部门承担的教育、管理责任,转嫁给单位。而且这些整治行动,大多时候都是运动式执法,一阵风过后又恢复如初,起不到太大的作用。

仪征在此时发文整治不戴头盔行为,可能还跟当地正在创建文明城市有关,这一点从通报落款单位“市创建办”或可佐证。

不管是日常管理,还是为创文考虑,将个人不戴头盔情况通报给单位,都属于权力之手伸得过长了。这跟碗筷不洗、被子不叠要罚钱一样,是公权力对私人领域的渗透和侵犯,看似有着良好初衷,实际上与文明背道而驰。不戴头盔,事很小,但这么小的事,就要通报单位,不知当地是管理无能、黔驴技穷,还是太不把个人权利当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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