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论坛探索不一样的“枫”景

作者:堂牧师 分类:电气控制 时间:2023-11-15 阅读:29

11月12日,以“新时代‘枫桥经验’:调解市场化机制的实践探索与优化路径”为主题的市场化解纷机制(杭州)论坛在浙大城市学院召开。

本次论坛由杭州市法学会和浙大城市学院主办,并受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司法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杭州市分会、杭州市工商业联合会、浙江省律师协会、杭州市律师协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大力支持。

这场论坛探索不一样的“枫”景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钱晓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张宏伟,中共杭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马小秋,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陈志君,浙大城市学院党委书记洪庆华、校长罗卫东出席。

张文显在主旨演讲中提出,在新时代、新征程,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有三个面向(着力点):一是着力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保障发展;二是运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理念和方法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三是将“枫桥经验”拓展到网络空间、数字空间,打造网上“枫桥经验”。

马小秋表示,本次论坛既是社会治理和矛盾纠纷化解经验的分享展示,也是专业学术研究的思想碰撞,更是法治精神的传承赓续,必将进一步丰富市场化解纷理论研究,对杭州市深化改革攻坚,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张宏伟表示,市场化解纷通过调动市场要素、专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为多元矛盾纠纷化解体系补链、延链、强链,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经验的内涵不断丰富。未来要坚持在党委领导下聚合力、坚持以制度建设促规范、坚持抓队伍添活力、坚持运用数字变革赋能,继续深化市场化解纷机制的完善。

“开展市场化调解是推动新时代调解工作创新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的应有之意。”钱晓晨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推进市场化解纷机制建设的重大意义;总结实践经验,稳步扩大市场化调解试点范围;健全工作机制,充分激发律师参与商事纠纷市场化调解活力。

陈志君表示,杭州中院在市场化解纷试点两年多来,紧扣市场主体最关切的商事解纷化解周期长、成本高等难题,在原有公益调解的基础上创新性构建起更加专业、高效、便捷的市场化解纷体系,主要表现为:强化资源整合,构建市场化解纷的大格局;完善激励机制,激活市场化解纷的内驱力;注重监管自律,提升市场化解纷的规范性。

展开全文

罗卫东在致辞中表示,浙大城市学院一直坚持扎根杭州办一流大学,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学校的紧密合作伙伴,是全国第一家开展市场化解纷机制试点的法院,在试点过程中积累了很多先进的经验。市场化的解纷机制论坛在杭州召开,在浙大城市学院召开,具有标杆和示范的意义。

来自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同济大学、湘潭大学、浙大城市学院的专家学者围绕市场化解纷的机制、当代价值与科学定位等进行交流研讨;杭州市律师协会、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厦门市经贸商事调解中心、杭州市法在民商事纠纷调解中心、杭州市法视界矛盾调解中心、杭州市西湖区工商联(总商会)等相关负责人聚焦市场化解纷的实践展开讨论;新加坡国际调解中心、香港调解联盟、商务部条约法律司、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调解中心、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杭州市委员会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对市场化解纷的发展和优化路径等进行了展望。

这场论坛探索不一样的“枫”景

本次论坛聚焦“市场化解纷机制的实践探索与路径优化”,汇聚各方优秀代表、专业人士进行探讨,共同总结市场化解纷机制的实践探索和成功经验,为日后进一步完善市场化解纷机制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

浙大城市学院表示,以此次论坛举办为契机,将进一步加强与政法部门的沟通合作,共同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现代化治理模式,为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杭州样板”、凝练“浙江经验”作出更多智慧贡献。

“转载请注明出处”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XX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XXXX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评论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