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进江,判了!与多名女性有不正当性关系,攀附省政协原主席……
每经编辑:李泽东
11月13日,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贵州省政协原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王进江受贿一案,以王进江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对查扣在案的王进江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王进江案宣判现场 图片来源:安顺中院微信公众号
经审理查明:1996年至2021年,王进江先后利用担任贵阳市政府办公厅秘书,贵州省政府办公厅秘书,遵义市红花岗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遵义市政协副主席,贵州省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承揽工程项目、解决项目建设资金、获得国有建设用地、调整容积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2228万余元,其中310万元尚未实际取得。
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王进江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鉴于王进江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自愿认罪认罚,退缴部分赃款,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公开资料显示,王进江出生于1966年3月,贵州遵义人,长期在家乡工作,曾任红花岗区区长、区委书记,遵义市政协副主席,遵义市委统战部部长等职,2016年11月任贵州省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2022年4月被查,同年7月被双开。
通报指出,王进江存在大搞权钱交易、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超计划生育等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2023年9月,《中国纪检监察报》披露,王进江曾攀附贵州省政协原主席王富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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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识以后就想攀附他,把他作为自己的靠山,依靠他来推荐、提携自己。”为讨好这个所谓的“靠山”,王进江利用手中权力为王富玉介绍来的商人老板在承接项目和拨付工程款时提供帮助,自己也从中收受他们的贿赂。
王进江简历
王进江,1966年3月出生,贵州遵义人,曾在重庆大学机械系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专业就读,1987年7月毕业后参加工作。
工作之初,他在贵州柴油机厂铸造分厂机修车间任助理工程师近3年。
随后,他进入共青团贵阳市委工作,后历任贵阳市政府办公厅秘书、贵阳市政府办公厅综合处副科级秘书、贵阳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处副处长、贵阳市政府办公厅助理调研员等职。
1999年,他调任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副处级秘书,次年3月又开始挂任遵义市红花岗区委副书记。
2002年,升任贵州省政府办公厅正处级秘书10个月后,他开始担任遵义市红花岗区委副书记,代理区长,后任红花岗区委副书记、区长,红花岗区委书记。
其间,他在2012年升任遵义市政协副主席,2014年8月卸任红花岗区委书记后,又同时担任遵义市委统战部部长。
2016年11月至2022年4月,他担任贵州省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机关党组成员。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安顺中院微信公众号、《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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