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普法】漫说非法集资 守好百姓钱袋子

作者:堂牧师 分类:电力安全 时间:2023-11-11 阅读:47

非法集资白日梦,勿让人财变两空

【今日普法】漫说非法集资 守好百姓钱袋子

上面这个小故事讲的就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在我们的生活中十分常见,不仅给个人造成了严重的损害,而且扰乱了国家的经济秩序。现实中有许多投资者由于无法分清非法集资与合法投资之间的区别,因而遭受了严重的损失。那么,怎样才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的手段有哪些?今天,跟着开检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有哪些特性?

1.非法性: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公开性:通过网络、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利诱性: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社会性: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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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非法集资有哪些常见形式?

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

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

3.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4.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非法集资。

6.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7.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例如,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8.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9.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四、非法集资有哪些刑事责任?

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在实践中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行为人一般根据具体情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今日普法】漫说非法集资 守好百姓钱袋子

一家非法集资,万家血本无归。希望大家能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提升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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