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助学金事件当事人花3000元租房,不是什么大错
文| 杜 虎
天津“助学金事件”当事人朱同学,近日又站在舆论的风口浪尖。
网络上针对他的质疑声不断,朱同学直播回应每月花费。其中,他提到在外花3000元租房,引发轩然大波。因为在天津,3000元可以租到很不错的房子,在河西、南开等区域,租个两居室都没问题。
朱同学称租贵的房子,是因为对周边环境不熟悉。自己7月份在外租房不回家,是因为贵州毕节与天津相距遥远,来回车费千元左右,回家没法住,家乡找不到暑期工,若回家,来回车费加上在家开销,也得花三四千。
朱同学还用手机截图,晒出了每月的主要开支,其中包括要给妹妹转发400元低保钱,百元的买衣服费用,他说自己每月的正常消费在700元-800元。从这些日常开支的列项看,总体上没超出他的家庭出身与经济条件。但显然,这种晒支出来自证的办法,给他带来的不是平静,而是更多的质疑。
他其他被诟病较多的点:买了8000多元的电脑,3000多元的平板和手机,吃饭点外卖,打赏女主播,被嘲讽为“无法理解的贫困”。针对电脑,他解释是因为性价比高,正好赶上降价折扣,但这个解释没有说服力,未被质疑者接受。点外卖,说是租房不好做饭;打赏女主播这个,没有专门说明。
原则上来说,不管有多么反感朱同学,都应该支持这个立场,一名学生不该因为拿了国家助学金,就要将所有生活支出摊开给人看。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11月6日的通报表明,朱同学符合获得国家助学金的条件。经过此前那么大的舆论动静,校方的这个调查声明,应该是经得起检验的。
但对朱同学来说,一个深刻的教训是,利用网络壮大举报的声势,也要接受网络反噬带来的后果。恐怕他现在尝到了“以其人之道还治其身”的残酷道理,当他在举报视频中抨击其他同学高消费时,现在被人以同样的理由追打。所谓吃得咸鱼抵得了渴,这是朱同学不得不承受的名誉损失与风评压力。
然而在评价这个“反转”剧情时,最好掌握一个界限、把握一个度。这个界线就是公与私的界限,助学金是否被不适当分配,这是公共事务,它的程序是否公平、能否兼顾学生尊严,是否有审核程序,这些都应该被充分讨论,并且不怕质疑。而对于私人行为,除非与公共价值有关,否则不该受到过度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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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同学挑起的“战斗”最终蔓延到他自身,网友可以看他越解释越有漏洞的笑话,但让他交代生活中每一笔开支的动机与理由,已经超出了合理追问的范围,应当适可而止。如果你厌恶朱同学对其他同学的攻击,公平起见,也不应该支持将朱同学妖魔化的言论。
若放下对朱同学的道德审判,可以发现,这场争论的本质,是贫困生该不该有高消费。
资料图
一派人认为,朱同学是低保户,是孤儿,理所应当获得助学金,别人没什么好置喙的,更无权干涉他花钱的自由。另一派人则认为,有没有高消费行为,也应是助学金资格的评定标准。毕竟助学金是雪中送炭,不是锦上添花,既然朱同学有足够多的钱高消费,何不将这笔钱发给更贫困的人。
两种观点,各有各的道理。但不管你支持哪一方,都要看到,质疑学校权力运作、评定标准和程序,与善待个人并不矛盾。
朱同学不是一分钱掰成两半花的人,但在现有评定标准下,他确实有资格拿助学金。人都是复杂的,贫困生是普通人,也有最普通的欲望和虚荣心。宽容一点看,一个年轻人在吃穿用度上略有高一点的消费,委婉拒绝“穷人就得像个穷人”的说教,并不算什么大错,不值得往死里打。
拿助学金的困难学生,偶尔也可以享受一下生活。对此,人们可以节制一下道德洁癖,把恶猜个人的棍棒放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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