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高标准农田项目配套设施建设占用耕地管理
近日,张掖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通知》,聚焦近年来耕地保护督察出现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占用耕地修建蓄水池和田间道路频发、土地整理开发项目新增耕地不实等问题,明确要求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对涉及配套设施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同步制定补划方案,严格落实补划要求,从根源上杜绝类似耕地“非粮化”问题再次发生。
《通知》要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时,对少量占用或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的,要在项目区内予以补足;难以补足的,应同步组织编制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方案,并纳入县区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方案。
对无法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补足要求的项目,一律不得批准实施。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新增耕地核实认定和上图入库工作规程,按照县级初审、市级审核、省级复核流程,加快新增耕地报备入库,确保补充耕地数量真实、质量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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