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书记、市长被问责!
11月6日,财政部在官网罕见地通报了一批关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
通报指出,为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特此通报2022年以来查处的8起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
南都记者注意到,8起案例中,有多起涉及到地方政府要求国有企业垫资建设的例子,此外,还有的地方政府通过国企举债融资新增隐性债务,有的银行违法违规向地方政府及其部门提供融资及相关服务新增隐性债务。通报显示,多名书记、市长被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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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在疫情冲击、经济下行、大规模减税降费、房地产市场低迷等因素综合作用下,地方财政债务压力不断增大,引发外界对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的担忧。今年7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
5年前,2018年8月,国务院曾印发《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要求在5到10年间将隐性债务化解完毕。2021年以来,广东、上海、北京相继提出启动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其中,广东、北京在2022年已经实现隐性债务清零的目标。
何为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地方政府债务可分为显性债务和隐性债务。其中,显性债务是指反映到地方政府资产负债表的债务,由财政部预算司进行统计披露。隐性债务则与显性债务相对。
2018年8月,《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对隐性债务口径进行统一,是指地方政府在法定债务限额之外,直接或间接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以及违法提供担保等方式举借的债务。比如城投平台的金融债务,也包括拖欠企业的账款。
从2015年起,我国共开展了三轮隐性债务置换。前两轮是以置换债的形式,第三轮(2020年至2022年)主要通过发行特殊再融资债券来偿还存量债务。有媒体统计,过去三年全国地方累计发行特殊再融资债券规模约1.1万亿元。
今年国庆前后,多个省份披露了四季度地方债拟发行的情况。截至10月底,全国已有24省市拟发行特殊再融资债券,总额超过10435亿元,这和过去三年(2020-2022年)发行的总量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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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隐性债务与当地国有企业、银行等相关
从财政部11月6日公布的8起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看,多地的隐性债务与国有企业、银行密切相关。
财政部通报,湖北省部分地区要求省属国有企业垫资建设,新增隐性债务。比如,2008年以来,随州市、咸宁市、鄂州市及所属华容区、荆州市及所属荆州区、宜昌市及所属宜都市、黄冈市黄梅县、恩施州恩施市、荆门市钟祥市等地政府,以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襄阳东津新区(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原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湖北省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湖北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省属国有企业签订协议,由3家企业垫资承担一级土地整理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城市综合开发业务,地方政府以土地收益偿付企业开发成本及适当收益。2018年8月至2021年6月末,形成新增隐性债务214.8亿元。这是此次通报中,形成债务规模最大的案例。
此外,财政部还公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要求国有企业垫资建设应由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新增隐性债务、陕西省西安市通过国有企业举债融资新增隐性债务、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以预期土地出让收入等作为项目投资回报来源要求国有企业垫资建设新增隐性债务、江西省景德镇市以国有企业为主体融资借新还旧并作为化债处理造成化债不实等案例。
与银行相关的案例中,有河南省许昌市鄢陵县要求代理银行垫付资金且长期未清算新增隐性债务。案例显示,2019年6月至2020年12月,鄢陵县财政局违反各地财政部门不得违规要求代理银行延期清算并长期垫付资金的规定,按照自行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鄢陵县支行签订的协议,要求农业银行鄢陵县支行延期清算,违规垫付应由财政负担的支出12.84亿元;2020年3月至10月,鄢陵县财政局按照自行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鄢陵支行签订的协议,要求建设银行鄢陵支行延期清算,违规垫付应由财政负担的支出7.3亿元。上述资金合计20.14亿元,用于工程款、购买土地指标款、业务经费、民生类项目等支出。截至2022年1月末,鄢陵县财政局未清算长期垫付资金,形成新增隐性债务20.14亿元。为此,中共河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河南省监察委员会依纪依规对时任鄢陵县委书记、鄢陵县县长李某某作出免职处理并给予诫勉。
此外,财政部公布的案例还包括: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陕西省分行违法违规向地方政府及其部门提供融资及相关服务新增隐性债务、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及辖区内相关支行违法违规向地方政府及其部门提供融资及相关服务新增隐性债务。
南方都市报(nddaily)、N视频报道
南都记者 宋凌燕 发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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