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宣判不足1月,拐卖孙卓嫌犯吴某光按判今日出狱,孙海洋:很愤怒也很无奈
公开宣判不足1月,拐卖孙卓嫌犯吴某光按判今日出狱,孙海洋:很愤怒也很无奈
顶端新闻记者 杨雪情 王莉
11月6日,电影《亲爱的》原型之一杜小华发博称,孙卓被拐案的被告人之一吴某光于今天被释放了。
随后,顶端新闻记者联系到孙海洋,他表示,按照法院判决,吴某光确实今天出狱,“但我给南山区看守所联系,询问吴某光是否被放出,工作人员告诉我说,因为我不是吴某光的亲属,具体信息不方便透露。南山区法院的电话也没有接通。”
“按照法律程序上,刑事部分已经走完了,但因为定性为拐骗罪,目前已经是顶格处罚了。”对于吴某光出狱一事,孙海洋表示自己很愤怒,但也很无奈,因为已经没有理由再关他了。“庭审时吴某光一直在推脱责任,他一直说自己什么都不知道,以为孩子是吴某龙的私生子,完全没有一点悔意。”
孙海洋告诉顶端新闻记者,自己一直在咨询律师相关问题,如果有新证据出现,自己还有权利提交诉讼的话,一定会再次上诉。“但目前没有权利上诉了,就算我再提交应该也不会接收,事件已经定性,程序也走完了。”
据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官网消息,2023年10月13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吴某龙拐骗儿童、吴某光包庇一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以拐骗儿童罪判处吴某龙有期徒刑五年,以包庇罪判处吴某光有期徒刑二年。同时判令吴某龙赔偿孙某飞、彭某英损失42万元,赔偿符某、彭某某损失42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吴某龙于2007年10月9日、12月28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先后拐走被害人孙某、符某某,并将二人带至被告人吴某光的住处藏匿。随后,吴某龙将被害人分别交由其同乡或亲属抚养。2021年9月27日,公安机关询问吴某光时,吴某光对于本案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意图包庇吴某龙。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龙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监护人,其行为已构成拐骗儿童罪。被告人吴某光明知吴某龙犯罪行为而为其作假证包庇,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根据两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认罪表现,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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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宣判后,孙海洋在直播间展示的判决书显示,两被告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即:吴某龙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自2021年9月26日起至2026年9月25日止。吴某光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3年11月6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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