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全文(河南省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全文内容)

作者:堂牧师 分类:电力设施建设 时间:2023-10-23 阅读:55

1、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建或在建的电力设施包括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下同 第三条电力设施的保护,实行电力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电力企业和人民群众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电力设施受国家。

2、第一条为保障电力生产和建设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共安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建或在建的电力设施包括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下同 第三条电力设施的保护,实行电力管。

3、第一条 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国有集体外资合资个人已建或在建的电力设施 第三条 电力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电力企业和人民群众。

4、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全文共六章三十二条,是供电企业开展电力基础建设加强电力设施保护规范供用电管理维护供用电秩序等工作的重要法律法规法律依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一条 为保障电力生产和建设的顺利进行,维护。

5、第一条 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国有集体外资合资个人已建或在建的电力设施第三条 电力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电力企业和人民群众。

6、第三章电力设施的保护 第四章对电力设施及其它设施相互妨碍的处理 第五章奖励和惩罚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电力生产和建设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共安全,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7、实施细则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政府所属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包括电网经营企业供电企业发电企业负责人组成的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所辖行政区域内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相应的电网经营企业,负责电力设施保护的。

河南省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全文(河南省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全文内容)

8、第一条 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国有集体外资合资个人已建或在建的电力设施第三条 电力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电力企业和人民群众都。

9、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冲击扰乱发电供电企业的生产和工作秩序,不得移动损害生产场所的生产设施及标志物。

10、对为保护电力设施与自然灾害作斗争,成绩突出或为维护电力设施安全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根据贡献大小,给予相应物质奖励对维护保护电力设施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或个人,除按以上规定给予物质奖励外,还可由电力管理部门。

11、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全文共六章三十二条,是供电企业开展电力基础建设加强电力设施保护规范供用电管理维护供用电秩序等工作的重要法律法规。

12、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种植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竹子或高杆植物电力企业对已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域内新种植或自然生任的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竹子,应当予以砍伐,并不予支付林木补偿。

13、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的区域可略小于上述规定”中引用了“距建筑物的安全距离”后者是对条例的具体解释和实施细则,详细规定了“距建筑物的安全距离”的具体要求,里面的数据均为科学计算得出的安全距离。

14、根据国务院第239号令,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第十条,建筑物和高压线的安全距离如下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如下110千伏需要5米距离35110千伏需要10米距离154330千伏需要15米距离500千伏。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XX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XXXX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评论

精彩评论